问题 | 宁波职工提前结清贷款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宁波职工提前结清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所需材料如下:
1、《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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