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未出生婴儿可否得到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能。
律师解析:
拆迁未出生婴儿一般不能得到赔偿。
拆迁赔偿是政府征收土地时对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搬迁,在拆迁过程中损坏权属人其他财产给予支付的对价。 未出生的婴儿不能界定为法律意义上的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法享有取得拆迁赔偿的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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