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如何规定居住权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对居住权的规定是:
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应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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