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不交房屋维修基金后果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无法办理房产证。
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2 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