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退房要收违约金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提前结束租赁期构成违约行为,承租方需支付约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然而,在满足特定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承租方可免除此项责任。 例如:倘若由非承租方所能控制或预防之事件导致租赁物业部分乃至整体受到毁坏、丢失,承租方有权请求降低租金; 若事件严重到使得租赁合同目的难以达成,承租方亦可选择解除合同。 对于租房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问题,承租方可能给出租方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 举例来说,若是承租方提前解除合约,出租方短期内将面临寻找新租户的困难,进而导致其拥有的房屋处于长期闲置状态。 这无疑会给出租方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因此,承租方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时,有必要缴纳相应的违约金以弥补出租方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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