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期限有何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房屋租赁合约签订的期限长度应当控制在二十年内。
但具体的时间限制可以根据租户和房东之间的协商进行具体设定。 需要注意的是,超过二十年的租期部分将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租户每次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中,约定的租赁使用年限都不能超出二十年这个标准。 在房屋租赁期间,当租赁期限接近期满时,如需继续承租则须重新续签租赁协议。 但是,无论是哪一次续签,其约定的租赁期限仍要遵照二十年的原则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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