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转租房屋是否需备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房屋的转租行为,必须要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然而,请注意,是否进行备案并不直接影响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 换言之,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与事实,转租合同自成立之日起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而这一切并不以完成备案登记作为必要条件。 值得强调的是,当合同签订之后,合同订立各方应当在30天内携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转租合同等相关材料,共同前往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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