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退税专项扣除租房能给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租房申请退税事宜,具体金额须依据实际缴纳的税款额度来考量确定。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纳税人若在其主要工作所在城市并未购买房产,则可相应地享受该城市内按月定额扣除住房租金费用,如1500元人民币/月、1100元人民币/月或800元人民币/月等各类不同等级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扣除标准并非恒定不变,而是随着所处城市的地理位置以及城市经济规模等因素产生变化。 而针对扣除标准方面的调整,我国政府将会定期且适时依据国内外经济环境与国内民众的生活品质水平状况作出科学合理的递增或者废止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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