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和承租方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携带各自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租赁合同以及《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申请表》等资料,共同前往当地房屋租赁管理机构进行申请登记。 经由该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查核实并见证认证之后,将开具初审意见; 然后再按照规定的审核程序进入二审阶段,最终由该机构的审批部门作出终审结论,并按照国家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征收相应的税费。 待以上流程均履行完毕且已缴纳所需的税费后,工作人员会向申请方颁发《房屋租赁登记证》作为其合法权益的保障凭证。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