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根本性违约责任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合协议中,所谓的“根本性违约”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种情形:
首先,卖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产,并且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约。 其次,卖方所交付的房产存在重大的质量问题,以至于影响到了买家的正常居住以及使用功能。 再者,由于卖方自身对于该房产没有完全的处分权,因此无法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然后,买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依然未能偿付。 最后,买家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产。 当出现这种所谓的“根本性违约”情况时,就有可能导致原有的合同目的难以达到,那么作为无过错一方(这里指卖方或者买家),可以选择解除这个已经失效的合同,同时还可以向过错方(仍然是卖方或者买家)提出索赔请求,例如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等。 然而,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则需要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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