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不交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约交付房产,您有权通过发送书面催告通知的方式,敦促开发商按照合理期限履行交房义务。
若开发商依然拒绝履约,您便有权依据相关条款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若此类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无论是卖方延迟交付房产或买方延迟支付购房款项情况下,经过调解后,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后仍无履行,任何一方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时,将得到支持,除非当事人双方已有其他商定。 现阶段法律法规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亦未就此另行约定时,在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通知后,解除权的合理行使期限设定为三个月。 若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催告,则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应自解除权生效之日起计算一年; 若超过一年仍未能行使,解除权将会丧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民法典》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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