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没有盖公章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购房预付款(即所称的“定金”)是无法退还的。
然而,即使购房契约上没有加盖公司或机构的公章,只要买卖双方进行了手写签字并且打了指纹,这份契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想要收回定金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本身的问题导致违约。 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追回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协议构成了一份合法且有效的文件,并不可以随意地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对其参与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参与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约定,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 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的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以及退还定金的请求,那么在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商应该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的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有责任向购房者展示并详细解释未来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购房者也应该充分理解该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相关的合同风险。 自认购书签订之日起的两个自然日后,购房者便不可再以对合同内容不了解为由要求解除本认购书。 若购房者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房地产开发商同样拥有解除认购书的权利。 在此种情形下,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定金将不会被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