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超过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购买预付款占主合同标的价值的百分比定为20%。
预付款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顺利实施,协商同意由一方先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信用担保,其具体金额可由当事人自由商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预付款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越主合同标的价值的20%。 若当事人协议确定的预付款额度超出根据前述法律规定,超出部分则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因此,在进行房屋购买交易过程中,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预付款的具体金额,且该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价值的2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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