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买房退房后咋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涉及房地产交易仲裁、诉讼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大商业银行对住房抵押贷款条列的遵循要求中,均明确指出在购房合同因各种原因需进行解除以达到退款要求的情况下,担任违约方的一方须负责承担银行退还房贷所产生的利息赔偿义务。
在此基础上,购房者只需向房产开发企业提出解除合同申请,通过请求其退还本人预付部分的购房款项、迅速归还尚未清偿完毕的银行贷款,并且承担相应的利息支付工作(关于这一笔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若在先前的购房合同中有书面规定则应按照既有规定执行,如无具体规定将依照各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同时也有权寻求房产开发企业协助其代为偿还仍未偿还的银行本金与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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