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交了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与开发商缔结购买房屋之合约后,开发商未能按时履约,导致延迟交付房屋,则此等行为已违反合约规定,购房者有权根据合约条款之约定,向开发商索求违约之违约金。
同时,也可要求开发商立即交付房屋。 在合约未作相关约定或约定不明晰之时,购房者还可行使权利,请求开发商退还所购房屋,并赔偿自签署合约之日起至退还房产期间内之所有利息损失。 对于已经缴纳的定金,在退房过程中,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以双倍金额予以返还。 如双方无法就此事达成共识,购房者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诉诸于法院寻求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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