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商品买卖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面对合同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寻求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2.若当事人对于和解、调解的方式持有不同意见,或者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和解、调解的结果,他们有权依据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3.如果当事人并未签署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所签署的仲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则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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