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自己的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实际情况:
首先,若在尚未进行预售登记阶段,房屋购买合同不幸遗失,那么只需要对剩下的所有合同进行撤销处理,进而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便可解决问题; 其次,如果是在预售登记完成之后,且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之前发生了购房合同遗失的情况,则必须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并等待三个月时间的期限结束后,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先前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重新签署一份全新的合同以应对后续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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