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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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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在下列情况下的:
1.驾驶机动车时,饮酒、毒品、麻醉药品等违法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2.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重伤或者多人轻伤的;
3.肇事后不采取救护措施,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的;
4.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或者多人轻伤的;
5.肇事后拒不接受血液、尿液等检测,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干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检测的;
6.其他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
以上行为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相关词条

  • 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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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1:2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