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频繁漏水,可以退货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铺漏水是否具备退还条件,须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
首先,若是由于商铺本身主体结构质量不及格导致无法交付使用、及已交付入住后,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发现主体结构质量仍存在缺陷、甚或是交付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从而严重影响到居民日常生活居住条件; 或者是在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卖家故意将房屋售予其他第三方或擅自将其用于抵押给其他第三方情况的发生,此时,买方则具有法定权利申请终止买卖合同并取回定金。 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卖方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合同的行为,便可请求退房,而在此种情形下,若选择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其次,若买方退房原因仅出于内部决策层面的变化,一般而言,退还房屋较为困难。 事实上,房屋买卖合同在实质上业已依法成立,若无正当理由选择退房,将被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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