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妹可以一起买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姐妹是否能够联手购置房产以及在法律层面对此类行为所作出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通过借鉴相关政策与法规来进行深入探讨与分析。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姐妹作为亲属关系中的一种,具有合法的权利参与共同购买房产的相关事宜。当姐妹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订购房合同后,便可以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位当事人的姓名,而在产权人一栏中仅需填写一位当事人的姓名即可,至于共有人一栏则不受限制,允许填写多名当事人的姓名。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可以被视为由姐妹二人共同所有。
此外,如果姐妹之间决定联手购置房产,那么她们也可以选择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位当事人的姓名,从而使得该套房屋成为两位当事人的共同财产,确立了共有关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姐妹双方无法实现共同贷款,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主贷款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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