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望谟县商品房预售合同律师如何收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请务必关注以下几个重点事项:
首先,需要明确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及详细居住地址; 其次,确认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房价以及购置数量的详细信息; 再次,对于租房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以及救济措施等重要内容,也应当予以细致查阅和理解; 最后,还需确保预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齐全的“五证”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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