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付完拿到购房合同才能取出公积金余额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取得购房合同之日起,您便有权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操作。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步骤及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您需要让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前往指定的银行服务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及现金(或者转账)支票; 其次,当您希望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务必依照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待单位对您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之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及现金(或者转账)支票,同时加盖预留印鉴。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而言,只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即可直接前往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各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进行提取申请; 第三步,请您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指定的银行服务网点(或者各区县分中心管理部)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 第四步,工作人员会对您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若审核通过,则会为您办理提取审核手续,并打印出受理回执供您确认,同时将受理回执的一联以及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付给您; 最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会转入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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