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认购书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了认购书之后,若符合约定条件,则定金可予以退还。若双方均能依照约定履行,那么定金应当抵扣为相应的购房款或进行全额退回;但如果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其他特殊因素导致无法缔结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话,同时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也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顺利签约且该责任不在于任何一方的话,那么所支付的定金便可以全部退还;
然而,如果是由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话,那么此时定金就有权利要求双倍返还;除此之外,所有其它的情况下,定金都是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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