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进行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操作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申请人本人所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完整原件以及其复印件; (2)填写完整并签名确认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您所支付的房屋购房款首付金额的相关收款收据; (4)带有编号及日期标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您所购置房产的房产所有证明文件的完整原件及其复印件; (6)与购置房产的相关税费缴纳收据或者凭证; (7)您所购买房产办理流程中所产生的各项交易发票的完整原件及A4纸尺寸的复印件等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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