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管局办理退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决定取消购买房屋的交易,可以采用邮寄挂号信、发送传真或致电的方式,向出售方进行正式的退房请求。
针对由于销售方的违约行为而引发的退房事宜,所有因此引起的交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储蓄利息、以及购房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等,均应由开发商独自承担和解决。 当然,若在购房合同中有关于退房赔偿方面的明确条款规定,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如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不足以抵补实际损失,您仍有权要求额外的赔偿金;若是因为您的贷款申请遭到拒绝,或者双方就付款方式存在无法调和的分歧等原因导致的退房事故,作为卖方的开发商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此,我想提示您,在您提出退房申请后的15个自然日内,开发商有义务无条件地为您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 除此之外,开发商还需负责联系并协助您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贷款协议的全部手续环节。 在此期间,若协议或文件尚未签订,开发商有义务代您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的还款本金及其利息。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发商有义务在接收到您的退房通知后,立即向您全额偿还所有购房款项,同时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若此类事项无法顺利进行,那么自您发出退房通知起的第16个自然日开始直至您成功取回全部购房款项为止,开发商每日都必须按总房款数额的千分之一向您赔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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