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如何转让给他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认购合同转让:对于众多的投资购房者而言,这种交易方式无疑是最为常见且便利的。
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在最初阶段即预订某套房产,并与其签署认购协议,紧接着便将这套房产委托给中介公司对外挂牌销售,并将其对该房产的购买权利让渡给有兴趣购买的潜在客户。 此种方式下的认购合同转让流程如下:首先,买卖双方需在达成共识的前提下签订详细的协议书,包括明确的转让价格以及其他关键条款;其次,截至前往开发商处变更认购方姓名前,买卖双方需按约定内容行事;最后,当开发商与新购房者成功签订预售合同时,中介机构将按照预先达成的协议将转让价款支付给先前的购房者。 2.重新签署预售合同:这种情况相对少见,但也时有出现。 主要涉及已支付首付款但因紧急需求需要资金周转的购房者。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须先与开发商签署预售合同,之后再与新的购房者签订转让房屋的相应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协议必须得到开发商的同意,同时还应当前往交易中心撤销原先的登记纪录。 在此基础上,由新购房者与开发商重新订立预售合同,并将新合同提交至交易中心予以备案登记。 3.在拥有产权证书之后进行交易:如果购房者在成功购买某套房产并签订预售合同之后,希望再次对外转售,他们通常会与新的购房者签订销售协议,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均应经过公正机关的认证。 等待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后,各方即可正式展开交易。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期房转让并非被法律明令禁止,但由于其中涉及多方利益,如房地产开发商、中介结构乃至银行等,交易过程仍然存在诸多难以预料的问题。 特别是在重新签署预售合同的情境下,可能导致买方原本用于转移所有权的资金无法满足偿还剩余贷款的需求,从而加剧了交易的复杂性。 因此,建议各位在实际期房转让过程中,如遇困难或不解之处务必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和帮助,以便为您挑选最合适的交易途径提供有力的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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