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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将公司股权转让给股东是否属于融资行为
分类 公司经营-股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股权转让并不包含于股权融资的范围之内。
股权转让乃是各家公司的现有股东依据法律程序将其持有的股权转移至他方的行为;
相较之下,股权融资是以公司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吸纳新的股东作为契机,而这种融资途径又可细分为公开市场发售与私募发售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们可以相互自由地转让他们的所有股权或部分股权。
然而,如果股东企图将股权转让给非本公司股东之外的人士,则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认可。
在此过程中,该股东必须向其他股东发放明确的书面通知,征询他们对此项股权转让事宜的意见。
若其他股东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未能做出回应,则视为默认此项转让。
若其他股东达不到半数以上反对转让,那么那些表示不同意的股东就需要有义务购买拟转让的股权;
若是他们拒绝购买,亦同样被视作已表示同意转让。
在得到股东的同意后进行的股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均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倘若有两位以上的股东欲主张自己拥有优先购买权,双方需共同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股份比例;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按照转让当时他们各自所出资金额的比例来行使这一购买权。
此外,如果公司章程对此类股权转让另有特殊规定,还请依照章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操作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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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