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退出公司股份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利益相关方离开公司的情况下,其股权处理的决策途径,我们将在此着重分析公司收购这一方案。
首先,协商确定股价。 这个环节主要涉及的就是退出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磋商合作,以达到双方达成共赢的目的。 若双方最终都能同意这个协商决定的股价,那么公司便可以采取同样的价格去回购该些股份。 其次,章程预先设定的价格或者计算公式。 在公司章节里可以提前设想起日后可能需要运用到的股份收购价格,通过这样的预设可以避免在实际发生股份回购时出现任何纠纷。 然而,公司的资产价值是实时变动的,因此预估出来的价格可能会在股东提出退股请求时的实际价格之上,也可能会低于实际价格,甚至有时候还会存在较大的差异。 因此,在设立章程时要预留足够的弹性空间,提前设定好相应的计算公式。 最后,司法鉴定价格。 在遇到退股条款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退股股东通常被迫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在诉讼过程中,股东可向法院请求司法部门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参与评估工作,以求得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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