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可以直接收购小股东股权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小股东予以赞同且不会损害到任何第三方利益的话,那么自然是允许进行股权转让的。
无论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其在公司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已转换为公司资产。 若希望实施股权收购,则需由大股东动用自身资金另外向小股东支付相关款项,待从工商部门进行相应的注册登记之后,原小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方可转移至大股东名下。 在此过程中,务必将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与公司资产加以区分。 尽管股东因持有股权而享受到权益,然而该等股份投资已经归入公司资产,不再属于股东个人所有之财产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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