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其性质层面的主要区别在于:
有限责任公司被归类为“人资两合公司”范畴,即不仅需要考虑到资本的结合程度,同时更要重视股东之间的紧密合作和信赖关系,因此在这方面,我们将其视为介乎于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种组织形态; 然而相较之下,股份公司则更为典型地体现了资本结合的因素,它属于纯粹的资合公司类型。 此外,即使在未上市的股份公司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人合性特征。 其次,两种公司类型在股权表现形式上亦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并不进行权益总额的等额划分,而是通过股东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反映其持有的股权份额,并且在行使表决权以及偿还债务等环节,均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受相应的权益和承担对应的责任; 至于股份公司,其整体资本已经被划分为相对较小的单位,所有股份的价值均相等,这些股份可由发起人或各股东认购并拥有,而股东的表决权则是根据他们实际购买的股份数量予以确定,每一股都享有一次投票权。 再次,就设立方式及其相关程序而言,两者亦存有显著差别: 有限责任公司仅限于由发起人集资,严禁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资金或者发行股票,无法实现上市目的。 其设立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制定公司章程——由股东按照协议约定缴纳出资款项——由专门的验资机构对出资情况进行核实——最后办理设立登记;相比之下,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沿用上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即径之外,还允许向整个社会公开筹集资金,甚至允许登录证券市场进行融资操作,然而这种做法无疑增加了设立流程的复杂程度,具体步骤如下: 订立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开始认购股份并启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股份——交给验资机构对筹集资金情况进行核实——组织召开创立大会并宣布成立——最终完成设立登记。 最后,关于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上限设定为不能超过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另一个选项,其发起人必须在2至200名自然人之间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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