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份转让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案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以上诉讼才能适用专属管辖,股份转让纠纷不属于上述诉讼,因此,不适用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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