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营业的公司如何注销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没有营业按下列流程注销:
一、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提出清算方案。 四、注销下列对应账户: 1、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在报纸媒体上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80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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