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是按职工平均工资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误工费的计算并非单纯依据职工平均工资。
它主要是依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其一,误工时间的确定较为明确,是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决定的。 倘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能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其二,关于收入状况,存在两种情形。 若是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这能直观反映出因误工而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 若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其以往的收入水平。 倘若无法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此时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以此作为一个较为合理的参照标准。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误工费就是按职工平均工资,而必须结合具体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等情况来准确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小朱认为自己的误工费应按照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但小李作为肇事方却认为不应如此,他认为应根据小朱的实际情况计算。小朱有固定收入,误工时间医院已出具证明。双方就误工费计算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误工时间有医疗机构证明,若小朱未因伤致残,按此时间计算。若因伤致残,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小朱有固定收入,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而不是职工平均工资,小李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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