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保留证据录像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保留证据的录像不一定就会构成侵犯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通常有特定的情形,其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比如将他人的照片用于商业广告、产品包装等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其二是未经本人同意,以其他方式使用他人的肖像,像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他人照片用于社交媒体展示等。 如果仅仅是因为未保留证据而录制了他人的肖像,同时并没有将其用于营利等非法的目的,并且也没有违反他人的意愿,那么一般是不会构成侵犯肖像权的。 然而,如果这种录制行为给他人带来了不良的影响,例如严重地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了损害等情况,那么就可能会涉及到其他的法律问题,比如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总之,不能仅仅从未保留证据录像这一单一的行为本身就直接认定构成了侵犯肖像权,而必须要综合考虑各种具体的情况,进行全面而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录制了小李的录像但未保留证据,小李认为小朱侵犯其肖像权,双方产生争议。小朱称录制非为营利,也未违反小李意愿,小李则觉得该行为对自己有不良影响。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录制小李录像没有用于营利目的,比如未将录像用于商业广告、产品包装等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且未违反小李意愿,一般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2、若小朱的录制行为给小李带来不良影响,如严重干扰其正常生活、损害其名誉等,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他法律问题,需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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