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伙一定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的情况下,退出合伙并不一定要求获得全体合伙人的一致批准。
只要符合原有合伙协议中对于退伙条件与程序的明确约定,便可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操作。 然而,若未曾对相关事项作出具体约定时,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在不对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的大前提下,各合伙人有权选择退伙,但需在退伙前预先通知其他所有合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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