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以书面形式签订了合伙协议,有标明“有限合伙”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3、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
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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