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该谁出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伤残鉴定费的承担方式较为明确。
一般来说,是由申请鉴定的一方首先垫付这笔费用。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整个交通事故处理事宜中,对于检验、鉴定等相关费用,原本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承担。 然而,倘若存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又或者是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那么这些费用就不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了。 通常情况下,大多是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先行垫付伤残鉴定费。 等事故责任认定工作完成之后,再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来分担这笔费用。 倘若最终的责任认定结果是对方全责,那么鉴定费就可以由对方来承担;要是双方都负有责任,那就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来分担。 总之,伤残鉴定费的承担主体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以及责任认定的结果来进行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申请伤残鉴定并垫付了鉴定费。事故责任认定后,小朱认为小李全责,鉴定费应由小李承担,小李则认为应按其他方式分担,双方就伤残鉴定费的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伤残鉴定费一般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行垫付,所以小朱垫付行为符合常规。 2、若最终责任认定小李全责,按照规定鉴定费应由小李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则应按各自责任比例分担。应依据具体责任认定结果确定鉴定费承担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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