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通常为10天。
从现场调查开始的那一天起进行计算。 倘若在此过程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那么期限就会增加8天。 也就是说,从现场调查到完成检验、鉴定,总共的时间期限为10+8=18天。 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下来后的5天内,交警部门有责任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事故认定书。 要是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这个期限还可以再延长5天。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发生了逃逸交通事故但尚未侦破,而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的10天内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且要将其送达给受害一方当事人。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规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主要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交通事故的处理能够既及时又公正地进行。 通过明确这些期限规定,能够使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更加有序、规范,避免出现拖延和不公的情况,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交通安全和秩序。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进行现场调查后,因需要检验、鉴定,18天后检验、鉴定结论才确定。但5天后小朱未收到事故认定书,小胡作为交警称经上级批准延长5天。小朱质疑此做法不符合规定,认为应按时收到认定书,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正常情况下,从现场调查到完成检验、鉴定共18天,之后5天内应通知领取认定书。 2、若经上级批准,领取认定书的期限可延长5天,小胡称经批准延长,小朱若质疑应查证是否真的经过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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