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事故认定书交警能放车走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一般情形下,要是没签署事故认定书,交警是不可以随意让车辆离开的。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交警扣留车辆主要是为了开展检验、鉴定等一系列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明确事故责任等相关的事项。 具体而言,只有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下来的那一天起往后数的五天内,交警才有义务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被扣押的物品。 倘若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而超过规定期限未去领取,交警就需要通过公告的方式来通知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车辆被扣留的时间段。 然而,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存在异议,那么他们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的三天内提出重新进行检验、鉴定的申请。 并且,只有在经过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在这个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间,交警同样不能放行车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时未签署事故认定书就要让车辆离开。小朱提出异议,认为按规定没签事故认定书车辆不能离开。交警称已完成检验、鉴定工作,但小朱表示自己还未收到通知领取被扣留车辆等物品,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交警未签事故认定书就让车辆离开不符合一般规定,应按规定流程处理事故。 2、小朱未收到领取通知却被告知已完成检验、鉴定工作,交警在此事上存在程序履行不规范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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