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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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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以欺骗、误导手段诱骗他人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该法律解释规定,指的是利用虚假信息、隐瞒实情、夸大宣传、恶意炒作等手段,引导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或者设立虚假交易所等非法场所,诱骗他人投资。对于这种行为,涉及到的金额、情节等情况不同,处罚力度也会有所不同,但最高不超过刑法规定的刑期和罚款额度。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相关词条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妨害国家金融管理活动,使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经济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

  • 证券犯罪

    证券犯罪是指证券发行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管理机构、监督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业自律性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组织、证券服务业、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证券法规,故意非法从事证券的发行、交易、管理或其他相关的活动,严重破坏证券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侵害证券投资者合法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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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