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房屋受损鉴定费由谁承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交通事故中,当房屋出现受损情况需要进行鉴定时,通常鉴定费由申请鉴定的那一方先垫付。
这是一个常见的规定。 2.如果经过调查和判断,责任明确是对方全责,那么这部分鉴定费就由对方来承担。 对方需要支付申请鉴定方先行垫付的鉴定费用。 3.然而,如果责任难以确定,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通常会根据事故的责任比例,由各方按照相应的比例来分担鉴定费。 比如,如果一方承担60%的责任,另一方承担40%的责任,那么鉴定费也会按照这个比例进行分摊。 4.法律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像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这些事项所产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会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让当事人直接支付给相关的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会代收代付。 5.所以,在交通事故涉及房屋受损需要进行鉴定的事宜中,一定要仔细分析具体的责任情况,从而确定到底由哪一方来承担鉴定费。 这样可以避免在费用承担问题上出现纠纷,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的房屋在小胡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受损。小朱申请房屋鉴定并垫付了鉴定费。经调查小胡负全责,但小胡拒绝承担鉴定费,认为应由小朱自己承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在责任明确为小胡全责的情况下,小胡应承担小朱垫付的鉴定费,小胡拒绝承担违背规定。 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小朱申请鉴定先垫付符合“谁主张、谁负担”原则,而责任明确后小胡应支付此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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