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同责是自己修自己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发生交通事故且双方负同等责任时,情况并非简单地各自修理自己的车。
通常来讲,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车辆所遭受的损失,会首先由各自的交强险来承担赔付责任,而交强险的赔付额度是在2000元这个范围内。 倘若车辆损失超出了2000元的范围,那么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按照双方所负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共同来承担。 具体来说,就是双方要先利用交强险进行赔付,之后再依据同责的比例去分担剩余的损失。 比如说,有两辆车的损失总共是8000元,那么首先每辆车都可以用交强险赔付2000元,这样就先支付了4000元。 而剩下的4000元,就由双方各承担2000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具体的赔付方式以及赔付的金额可能会因为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以及不同的保险条款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如果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小朱车辆损失6000元,小李车辆损失4000元。小朱认为双方都用交强险赔2000元后,剩余的应按实际损失比例分担,小李则认为应平分剩余部分,双方争议不下。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双方应先由交强险在2000元额度内赔付。 2、对于超出交强险部分,应按照同等责任比例承担,但对于责任比例在具体损失中的运用双方存在争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保障各自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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