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损改装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车辆改装后的索赔事宜,各大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条款常常会做出这样的特别规定:在整个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经过合法且审慎的改装操作,确实存在导致风险程度上升的可能性。因此,作为被保险人,您应当在对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改造前,向保险公司发送书面通知,并在接下来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应的变更申请以及相关文件资料。
同时,对于已经完成改装的车辆,建议您尽快进行新增设备险的购买。即除了原厂配置的各种设备之外,由被保险人自行加装的额外设备和设施,在办理保险业务时,务必详细列出新增设备的具体清单及其对应的市场价格。若未能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操作,那么在发生事故需要理赔时,将无法获得新增设备损失部分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18条第2款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或被保险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用汽车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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