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中丢失的物品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规,对于机动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如若对第三者产生了损害,而这正是由于该机动车一方存在过失所导致的,那么首先应当由负责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进行赔偿。倘若赔偿金额仍显不足,则应由负责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补充赔偿。如果机动车并未投保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便应由侵权行为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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