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保险要哪些情况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驾驶员在尚未获得驾驶资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
2.驾驶员饮酒过量导致的交通事故; 3.被保险车辆在遭受盗窃或抢劫期间造成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故意引发交通事故来获取保险金的行为; 5.驾驶证未能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理赔是指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投保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和赔偿的过程。这一过程中,理赔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进而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从这个角度来看,做好理赔工作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再生产的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秩序,也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的信誉度。 同时,通过理赔工作,我们还能够检验保险业务的质量水平,发现并解决防灾防损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从而更好地把握灾害事故发生的规律性,总结经验教训,推动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保险公司是有权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的。而且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不想太麻烦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小事故有小事故的解决方法,大事故有大事故的麻烦,保险不是万能的,超出限额还是要自己掏钱赔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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