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年之内上高速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初次上路的驾驶者而言,在其驾驶实习期间若需驶入高速公路,则必须有具备超过三年以上驾驶经验之人陪伴。倘若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尽管保险公司负有为事故作出赔偿之责,然而前提条件是事故车辆须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陪伴驾驶人员。关于此项规则,您可参考中国现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法规明确指出,当被保险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之时,保险公司应在法定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为事故受害方提供相应的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若事故系由受害方故意行为所致,那么保险公司将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为了保障高速公路行驶的安全性以及能够顺利获得保险赔偿,选择具有资质的陪伴驾驶人员显得尤为关键。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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