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赔不赔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相比于商业三者险20余项免除责任条款而言,交强险所涵盖的赔偿范畴更广。其免除责任仅限于"受害人故意行为所引发的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遭受的损失"、"仲裁以及诉讼等相关费用"以及事故所带来的部分间接损失。因此,从保障范围来看,交强险明显优于其他险种。
此外,无论在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是否承担责任,交强险均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且无需考虑免赔额和免赔率的问题。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对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1.受害人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如自杀、自残行为,甚至是恶意碰瓷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所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及其相关的其他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导致的价值减损。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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