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较为简单的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快速处理与赔偿的标准操作步骤如下:事故双方驾驶员必须立即停止行驶;对现场证据进行拍摄收集、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以及与各自的机动车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并安全的场地之后,共同前往下一个靠近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在等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完成损失鉴定时,当事人双方需要签订相关法律文件以确保后续的处理效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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