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责任认定书签了还可以复核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责任认定书一旦签了,其实还是能够申请复核的。
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倘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不同意见,那么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送达的那一天起,往后数三天内,就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这个复核申请需要明确写出复核的请求,同时阐述清楚理由以及主要的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递交的书面复核申请之后的五天时间内,必须要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这里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倘若有下列情况之一,那么复核申请将不会被受理,并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一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且该诉讼已经被法院受理; 二是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是采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是车辆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所发生的事故。 综上所述,必须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进行复核。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交通责任认定书。小朱签了认定书,但之后小朱对认定有异议,在认定书送达的第三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复核申请,阐述了请求、理由和证据。然而小李已向法院起诉且被受理,小朱的复核申请未被受理。 案情分析: 1、小朱按规定在三天内递交复核申请,程序正确。 2、但由于小李已向法院起诉且被受理,符合复核申请不被受理的情形,上一级部门依据规定不受理小朱的复核申请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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