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责任认定书必须双方到场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出具并不需要双方同时抵达现场。
交通部门主要依据现场的勘查情况、展开的调查取证工作以及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来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交警在事故发生后会立即展开调查行动,他们会认真收集各方的陈述内容,包括驾驶员的描述、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等,同时也会详细记录现场勘查的相关情况。 倘若其中一方无法按时到场,交警会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联系其家属、单位等,以获取该方的相关信息和陈述。 然而,当双方对交通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存在异议时,就需要进行复核等一系列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很可能就需要到场配合交警的工作。 所以,一般情况下,确实无需双方同时在认定现场。 但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需要双方参与的环节,比如在复核程序中,双方需要提供各自的观点和证据等。 总之,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主要是以事故相关的证据以及详细的调查情况为依据,而不是一定要要求双方同时到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进行事故认定工作。小朱认为必须双方同时到现场才合理,而小李则认为交警可依据勘查和调查情况认定责任,无需双方同时到场。交警按流程进行调查取证,未等小朱到场便出具了交通责任认定书,小朱对此表示不满。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交警可依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相关证据认定责任,不需要双方同时到场,交警做法符合规定。 2、小朱存在误解,他认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缺乏法律依据,若他对认定书有异议,可按程序进行复核,在复核时双方到场提供各自观点和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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